资助管理

资助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助管理 -> 正文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2024-10-12 点击数:

各学院:

按照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通知要求,启动我校2024-2025学年“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评选,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资助额度及受助名额

1.资助额度:5000元/生/年

2.资助期限:2024-2025学年

3.全校名额:15个(每个本科生学院限推荐1人,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我校最终拟推荐受助学生名单)。

二、 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3.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在校的本科生;

4.申请者参评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6.学习勤奋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

7.适当向革命老区、边疆民族地区学生倾斜,对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内蒙古卓资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等六个地区的学生予以优先认定。

(二)推荐受助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参评学年违反校级校规受到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者。

三、 申请程序

1.各学院将受助生名额和申请条件在全院范围内通知和公布。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附件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成绩单、家庭背景资料。

3.学院审核材料、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每个学院限推荐1人)并在全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信息汇总表及签收表》并于10月18日(周五)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16办公室)提交纸质版学生申请表(需录入填写,本人签字手写)、学生个人简介和签字盖章版的信息汇总表和签收表,学生个人申请表、个人简介和学院汇总表的电子档(请统一命名为:****学院+中海油助学金材料)同时发送至:cdutxszz@163.com

4.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学院上报材料,根据捐赠方要求,确认最终学校拟推荐受助学生名单(15人),并在学生处网站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推荐受助学生名单至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附件:

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

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个人简介》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