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通知要求,启动我校2024-2025学年“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评选,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资助额度及受助名额
1.资助额度:5000元/生/年
2.资助期限:2024-2025学年
3.全校名额:15个(每个本科生学院限推荐1人,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我校最终拟推荐受助学生名单)。
二、 申请条件
(一)基本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3.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在校的本科生;
4.申请者参评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6.学习勤奋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
7.适当向革命老区、边疆民族地区学生倾斜,对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内蒙古卓资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等六个地区的学生予以优先认定。
(二)推荐受助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参评学年违反校级校规受到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者。
三、 申请程序
1.各学院将受助生名额和申请条件在全院范围内通知和公布。
2.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附件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正反面打印),并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成绩单、家庭背景资料。
3.学院审核材料、组织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每个学院限推荐1人)并在全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填写附件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信息汇总表及签收表》并于10月18日(周五)前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116办公室)提交纸质版学生申请表(需录入填写,本人签字手写)、学生个人简介和签字盖章版的信息汇总表和签收表,学生个人申请表、个人简介和学院汇总表的电子档(请统一命名为:****学院+中海油助学金材料)同时发送至:cdutxszz@163.com。
4.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审学院上报材料,根据捐赠方要求,确认最终学校拟推荐受助学生名单(15人),并在学生处网站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提交推荐受助学生名单至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附件:
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申请表》
2.《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汇总表》
3.《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受助学生个人简介》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