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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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海南广东等地受台风灾害影响学生专项资助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9-10 点击数:

各学院、宜宾校区、全体同学:

第11号超强台风“摩羯”在海南文昌市、广东徐闻县登陆,造成严重灾害。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力量救灾,妥善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等工作”,“尽快修复受损的交通、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积极开展灾后重建,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学校高度重视灾区学生家庭受灾情况,为精准做好灾区学生困难救助和帮扶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启动受灾导致家庭困难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受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家庭的本科生、研究生,重点面向受灾害影响造成人员伤害、房屋受损、财务重大损失进而导致家庭经济出现临时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审批流程

1.各学院第一时间全面摸排相关学生家庭受灾情况。班主任、辅导员要详细了解受灾地区的学生情况,主动关心慰问,梳理学生家庭受灾情况。

2.因灾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及时与辅导员老师联系反馈,并使用个人账号登陆“砚湖易办—学工系统—资助管理—困难补助”(选择“2024年9月自然灾害临时困难补助”),依据系统提示在线填报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受灾情况图文说明等)并提交至辅导员审核。

3.辅导员进入“砚湖易办”系统进行在线审核。

4.学院进入“砚湖易办”系统进行在线审核。并在线下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组织对学生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核实,核实无误后的所有材料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或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并形成意见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5.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核,整理、汇总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形成资助建议上报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6.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对学院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资助建议进行审核,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形成会议意见,批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按会议意见执行。

注:如有疑问,请致电辅导员或者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8-84078912咨询。

灾难无情,这“理”有爱。如有困难,请同学们及时联系学校,学校会第一时间为同学们提供帮助。

学校是你最坚实的后盾,成理始终与你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