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根据《成都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成理校发﹝2021﹞24号),现开展学校202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辅导员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内容
1.本次辅导员专项申报需要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前提下,结合实际认真凝练、自拟题目,并在课题申报名称后用括号注明所依托研究方向的序号。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项目设置
成都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辅导员专项)原则上每项资助5000元,研究周期为1年,原则上不超过15项。
三、申报要求
1.申报条件
(1)本次辅导员专项限我校专职辅导员申报(指在学院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各学院直接面对学生开展工作的一线人员和从事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学生科长、团委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
(2)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报限制
(1)申请人同一年度仅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1项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项目。
(2)申请人不得以各类已获得立项项目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进行申报。
(3)在研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四、注意事项
研究期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提交结项申请。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提前2个月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批准后办理延期结项手续。每个项目只能申请延期1次,延期时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五、申报流程
1.本次项目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个人报送。
2.纸质版申请书和论证活页须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中,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5份。《成都理工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辅导员专项)申报汇总表》A4打印签字盖章,1份。
3.电子版申报材料以学院名称命名,打包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学院2024年度校哲社基金(辅导员专项)申报材料”。电子材料不接收邮件以外的报送方式。
4.各学院须在2024年5月15日17:00前将本单位审核通过的纸版、电子版申报材料报送党委学生工作部(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海芮
联系电话:84077240
电子邮箱:1304406718@qq.com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4月29日